尼克诺特饰演的德州骑警,和鲍尔斯布思所饰的大毒枭原本是儿时玩伴,但如今却成了站在法律两端的死对头,两人即将在德/墨边境展开一场空前的生死对决。
法律在金钱面前举步难行,不得不有人站出来扫除障碍,黑亦白时,白亦黑!
看完才发现是马丁·坎贝尔作品,动作片大咖一直在线。老尼森的硬汉本色终于有了些新意。痴呆症健忘不如杀的干脆,死的随性!只可惜了贝鲁奇那杯红酒。
哈,死于不知道怎么节约用水和怎么跟陌生人打交道。也是活该。
前边还好,最后一个警察能随便进豪宅搞职业杀手那套有点太扯。
墨迹的剧情,抑郁的氛围,我要看连姆打打杀杀,而不是墨迹
这种无聊又老套的故事为啥22年还要翻拍……
连姆叔进入特工阴影出不来了,而且每次的剧情都呈越来越烂趋势,感觉这电影就像拼凑起来的,导演开机前联系了几个名角就开机了,连剧本可能都是淘宝代写那种
感觉老爷子快退休了 这角色演的最后越来越凄凉了 这片告诉我们美国和墨西哥政府多么的腐败呗 底下干活的都被逼疯了 警察都去干杀手了 莫妮卡也老了
连姆尼森大叔老了,打不动了,想影片中的角色一样,令人叹息。
大叔老了,记不住了,所以最后也牺牲了。贝鲁奇也老了,失去光环了,也牺牲了
生动的诠释了什么叫做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人是什么事都可以做得出来。
整体剧情与比利时版冷面赤心,没有太大区别。唯一很大区别是,原版包庇儿子的反派比利时总理,最后因杀手留下的录音,被逮捕。而美版,莫妮卡贝鲁奇饰演的地产大亨,因为强大律师和金钱,杀手留下的证据没能令警方逮捕她。而她本人被警探的助手,私下里暗杀了。整体上,影片抛弃了原版阴暗,灰沉沉的摄影风格。转变为常见的好莱坞明亮风格。这也导致原版最大的优点,阴郁,压抑的风格,荡然无存。而原版,本来笨拙,较少的动作戏,马丁坎贝尔居然没有加以改进。导致原版的缺点在翻拍版被放大。所以,影片口碑很不理想。还有失忆男主连姆尼森与男二警探盖皮尔斯,谈话那段,瞬间出戏到记忆碎片。
这部电影有点不爽,最后的大BOSS竟然不是连姆大叔干掉的,看来大叔真的老了该退休了。
沙漠的残酷让人对一切都产生了幻觉,在任何极端的环境下,活下去就是最大的成功。
浪费时间。就像泡过十八道水的绿茶,极其乏味。
虽然片名叫「记忆」,但看完估计不会留下任何记忆。
看到不到一半就猜到大概结局了,因为大叔的借口实在是太烂了逻辑不通,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边看一直期待着有什么惊喜或者意想不到的反转,结果真的就那么点屁剧情拍得又臭又长足足90分钟,强烈不推荐
连姆老矣,尚能杀否?还是想看简单粗暴版的连姆尼森。在胳膊上写字的主意是不是盖皮尔斯给出的?年近60的莫妮卡贝鲁奇,美人迟暮,令人惋惜。
当制度不公时。。。唯有以暴制暴。。。PS:连大爷还是这么猛。。。
何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最后一箭收尾得很干脆。男主智商捉急,非要认准由自己来死守金岩,而且就在跟前看着不挪窝。没读过中华典故大全吃大亏,妥妥的此地无银三百两。既然之前埋藏了那么久都没人发现,为何就不能两人一起去找挖掘机。男主找到飞机残骸围搭了个遮阳棚,可在沙尘暴面前被摧枯拉朽。途径此处跋涉者,见他根本不会撒谎,称自己收的是破烂,还继续苦等朋友来捎他。当跋涉者窥破他的内心,男主怒抄起铁锹拍死了跋涉者。本以为是脱水,男主出现了幻象,可找上门的另一位跋涉者就是沙漠姐妹花其中的妹妹。被外出寻援的老道,放了鸽子的男主,成为了殉财者,被豺狗叼食而死。导演展现出蛮荒条件下的生存法则和人的贪婪,可故事发展缺少张力和分支,全在预想之内。好在演员的表演足够使人沉浸,化妆效果到位,皮肤的起泡和脱皮极为逼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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