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片改编自美国作家库柏“皮袜子”系列小说中的第二部 1757年七年战争期间,英法两军在北美殖民地激战正酣。军官邓肯带队护送长官之女可娜(Madeleine Stowe 饰)前往威廉亨利堡,半路遭法属印第安人埋伏,莫希干族最后的战士——金卡加(Russell Means 饰)、安卡斯父子与白人霍克依(Daniel Day-Lewis 饰)出手相救。但抵达要塞时他们发现这里已陷入战火,要塞长官门罗与邓肯做事强硬,不肯放走民兵自降战力,并将霍克依监禁,可娜这时已同霍克依相恋,但却无力援救。英军战事不利弃堡投降,印第安人马瓜带领族人向英军寻仇,可娜与霍克依失散后被马瓜带走,霍克依、金卡加、安卡斯一行进入马瓜族人的营地,以期带回可娜。
少数族群底层人民的苦,官僚群体相互串通的恶,正义人士无偿助力的善,让一个你看着毫无希望的印度有了某种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可能。就电影本身技术角度而言并不算优秀但这个题材和胆量是我们不会有的。天下乌鸦一般黑,只是有的叫了,有的沉默了,有的是哑巴。
可看性很强,可以当律师片看,一路高歌猛进的人权律师,总能拿到出其不意的证据击溃愚蠢的警察。
印度分为4个种姓,婆罗门是原人的嘴、刹帝利是原人的双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罗是原人的脚。前面3种是征服者雅利安族,他们肤色白,主要从事脑力劳动,是统治阶级,像影片中的高等法官、高级警察、政府律师,级别越高往往肤色越白。而最后一种是印度原住民、被统治者,肤色普遍较黑,他们主要从事体力劳动,为前面3个种族服务。还有20%的人是贱民,属于不可接触者,像拉贾坎努就是来自于伊鲁拉人部落,他们原来都是印度南方的原住民,肤色最黑,他们是社会最底层,被印度所有的种姓欺负。印度宪法之父比姆拉奥就是贱民,他终身反抗种姓制度,但有人扮演甘地、尼赫鲁,就是没有扮演他的。警察们为了结案,就故意抓无辜的贱民顶罪,钱德鲁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他无法推翻印度社会根深蒂固的种姓歧视。
在上级冠冕堂皇要他同流遮羞时他说:
当印度电影严肃起来,拍出了今年最佳法律题影片,竟然还是真实事件改编。
让大多数人聪明并有有尊严,且有发言权,乃皿煮
男主好有型,律师袍衣角飞扬,神挡杀神的样子仿佛手持天平与利刃的韦驮天。相比之下其他人浮夸的印式表演和抢戏BGM都显得瑕不掩瑜,毕竟民权律师这种职业在我国实属不可被刻画、不可被谈及、甚至不可被需要的。
要对手中的权利和身上的责任有敬畏之心,正义和罪恶有时候就是一线之隔。
情节扣人心弦,激情澎湃,斗争万岁。值得9分
警察在监狱里虐待犯人看得挺难受的,真实度很高。音乐起得太多太没创意,这些印度片已经套路化了,这样的电影看过太多了,最后的神奇收尾也让我丝毫没有了爽感,大部分似曾相识的情节也逐渐将我的观影乐趣消耗殆尽。
塑料般廉价的印度贫民电影。但,他们至少还可以游行示威,还有不畏权势不担心失去执照的死磕律师。律师全程面瘫减分。
事件当然是让人动容且愤怒的。但就电影本身质量而言,各方面都显得平庸,故事平淡没有节奏,推进比较想当然。最后那莫名其妙的眼神更是有喂屎之嫌。
“我做错了什么?” “你生来有罪。”
想起很多年前的印度电影《流浪者》,这也是一部与偷窃有关的影片,演员表演太棒了,尤其是扮演部落男女的演员。整个故事环环相扣,悬念丛生,一直到最后结尾都能吊住观众的心。影片立意高远,同情弱者,揭露司法黑暗,彰显正义的力量。
印度电影因为受众原因,通常拍得很长(据说影院里好避暑),表现手法中规中矩,通俗易懂,艺术性一般。但也正因此,电影受众极广。印度民众对于心灵和社会问题的关注度与思辨爱好,千年邻居只能汗颜。
十几年的真实案件改编。。。
虽然这样说很狭隘,但每多看一部印度片,就越希望离那片可怕的土地远一点。是真的从心底发怵。
全程开挂??我有点感觉这是印度的政治正确的电影??就没有那种看韩国辩护人的感觉,韩国的这类型电影是看得非常纠结痛苦,非常致郁的。但印度这部就有点那种表面上是在说以前印度社会的黑暗,但实际上有点在赞扬某种东西(具体是什么我也说不清)所以觉得这部电影其实也还好。
好人,坏人和法官都过于符号化,但至少这样的题材人家敢拍
影片的现实意义非凡,几乎可以忽略其艺术性,不同地域、不同时代、不同环境,却能让大多数人感同身受,除了来自真实事件的震撼,本片主创人员的专业素养也扎实过硬,其实难的不是敢不敢拍,而是在一部电影的时间内让人产生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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