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对小职员卫斯理(James McAvoy 饰)来说是毫无意义的重复,每天要忍受痴肥上司唠叨、好友与女友上床,还要不停用药物控制过快的心跳。这天他被一名陌生女子从疯狂枪手的追杀中救出,进入了刺客联盟的世界,救命恩人火狐(Angelina Jolie 饰)与联盟领导史隆(Morgan Freeman 饰)告知卫斯理当年抛弃他的父亲也是组织一员,最近为叛徒十字所杀,卫斯理必须尽快在严酷的训练中成长,才能自保,甚至为父报仇。
刺客联盟起源于纺织行会,他们按照纺织机提供的密码决定刺杀对象,从而顺应命运的安排。卫斯理很快凭借优异的天赋掌握一系列暗杀手段成为组织一员,开始执行命运赋予的任务,并逐渐接近向十字寻仇的目标,终于,史隆令卫斯理远赴东欧刺杀十字,但在这次任务中,卫斯理意外发现了组织内部的阴谋,而这一次,他不再用逃避解决问题。
本片获2009年英国帝国电影奖最佳科幻幻想电影奖。
有点烂。连场景表演都是话剧。而且还英国骑士一样不杀女人呢明明前面刚屠村。大片气质拍了个村级故事,细节也很蠢,一晚上解决的事还拖。父子俩学狼叫太好笑了吧,真这么脏乱差天天淋雨奴隶早死光了,影视中的北欧风就像中国古偶一样,几乎是现代臆想了,失望。
未来被谋杀,官方给出权威释义,罪行的刻印在预谋的表演中剖出,于是革命并未发生。
three stars for the misrepresentation of shrooms
其实所有游牧民族 部落风情的电影 都是王子复仇记 狮子王 的故事大纲 only the scenes and the leads can make them outstanding unfortunately not this one. Anya looks beautiful but not viking enough.
維京文明中的獸性是建立在鮮血之上的,影片全程充斥著一種陰暗和野蠻的氣息讓觀影過程變得很壓抑,關於宗教和巫術的部分也完全戳不到我的爽點上,好無聊。。。ps安雅還是一如既往的漂亮。
文艺片导演拍大制作总是容易崴脚,这部算是新瓶装旧酒了,一切形式化的东西都是加分项,文本比较老派。
剧情其实有点弱,不过为里面的阳刚之气多打一星
人类未来新的做爱方式是手术,切肤后用金属摩擦骨头可以获得高潮somehow感到很靠谱。 (这一星砸在KS身上,不明白这种演技为什么还能接到片邀)
今年高考 我们物理老师给我们上课顺嘴提的时候说:“你有了好成绩,不一定能上好大学,有了好大学不一定有好专业,有了好专业不一定有好工作,有个好工作不一定能长久。总之大家放宽心。
在当代还原一个古典史诗,原始的,野蛮的,充血性的复仇,个人还是偏爱的
冲两大女神看的,没想到还有Bjork惊鸿一瞥!导演用肃穆清冷的风格展示了北欧文化,所以不好看但仍值得看。后面复仇部分的剧情拖得不合逻辑,降分了,惊喜之处是大妮可自爆的一段,非常精彩!
2.维京人与东斯拉夫人的血缘关系
内容远远大于形式,听力不过关的我可能只懂一半的内容;但转念一想,貌似再好也不过titane
当夜里一点半妮可基德曼发现自己儿子还活着露出那种鬼德行的时候,我真的不明白自己为啥要为这么个破片子熬夜…
对白完全莎化了
和看了预告的预期有距离,和预算不相称,在欧美票房也扑街了。剧情太简单,个别摄影还行。
属于两不靠,不伦不类的,很奇怪的一片,类型化纯度不够,爽感的获取被抑制,但另一方面有着这样的制片规模你又不可能做出一部完全作者化的电影。前面很多时候都在尽量避免分切镜头,弃用多机位拍摄,选用平滑的移动长镜头调度取而代之,但显然像最后火山口的叔侄大战你不可能还这么拍,你不得不去做更多的镜头分切来分解动作,否则不仅没有燃点,疼痛感也不强烈,情绪和动作的爆点终究还是依靠了分镜,所以到制胜一击时马上切至了全景。在拍法上我感觉艾格斯的本意是追求更多从容平缓的长镜头段落,但我认为大体并不适用,以艺术片的运镜方式来拍摄激烈的战斗场面值得商榷,主角的野性和怒气从未感染摄影机,全片的镜头都在诉诸一种平静的冷异感,摄影机与角色各自为战,渐次拉开了同观众的心理距离。
R艾格斯与片方拉扯妥协的畸形产物,故事源自莎剧哈姆雷特的原型Amlet王子复仇,重制原因与另一编剧Sjón有关,诗人出身编写剧本台词如念诗,叙事/效率慢似侯孝贤,观众一头雾水又急不可耐,等不到复仇动作戏,加之疫情重创拍摄及制作,与片方撕扯后补拍并重新剪辑。仅部分导演剪辑版内容保留。重制类似金奖作品还魂者,将复仇一线挑清,增强叙事效率与推进,补拍增加与男女主角互动。
又是一部R级,略感肠胃不适。剧情逻辑有几处不大理解,但是再现了维京人曾经的生活场景,真实历史(比如划着海盗船去Rus劫掠斯拉夫人当作奴隶卖到Oleg的基辅土耳其和冰岛)里穿插有这个族群的原始信仰与神话,值得一看。以欧亚大陆另一端的脑回路我一直在想这些一千年前还在茹毛饮血的“野蛮人”是怎们变成现在的样子的,而公元895年那时已经开始印木版书籍纺织丝绢品茗吟诗的我们又怎样在一千年后退回到文蛤时那种野蛮无序的杀戮的。嗯,血性与奴性。这些小国王以力量取胜受民众推选,重视荣誉大于自己的生命,民众是自由人,不同于清时奴隶主子的君民关系。权力对于遵奉血性的族群意味着荣誉和力量,而对于屈膝于奴性的族群意味着利益和欲望。奴隶不是天生的,日耳曼人罗马人都当过彼此的奴隶。弱的时候思考着变强大,而不是满足于依附强大。又跑题了
北欧人的悲剧,麦克白的复仇,not my t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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