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施為了初戀情人,曾經生死相許,海誓山盟的戀情,心甘情願的接受范蠡要求。接受越王夫人嚴格的訓練、他要以自己的美艷府妹和聰明靈性去迷惑夫差,他要消磨夫差意志,損耗夫差體魄,引起吳國軍臣的猜忌,百姓的背棄,使越一舉消滅吳國,振奮越國,報仇雪恨。 西施以飽含情韻的筆觸為我們描繪了兩千多年前那動亂年代"春秋無義戰"越王勾踐和吳王夫差兩國君王之間的生死鬥構成了一幅驚心動魄而又回腸蕩氣的歷史書卷。西施作為一個美女、一個亡國的女奴,心懷著國仇家恨肩負著君王的委託,來到了吳國,去完成一項本不該他負擔的使命,但在這吳、越爭霸的激烈鬥爭中,他逐漸發現了他原來恨的也許是不該恨的,而愛的也許是不該愛的。最後他許則了自己所愛…
Kenneth Branagh真是个没什么影像创造力的导演,没看到对于故乡的眷恋,只看到一个作者的自恋。(单押x3
在我看来,这部电影的最大缺点是不够私人。既然是私人的,那应该多点呈现生活细节,你拍童年居然拍的那么笼统,它更像大部分人童年的公约数。贝尔法斯特对于你肯尼布拉纳来说是什么,只是这么一条街和教徒冲突吗,还是它有别的独属于你,值得让你去拍一部电影来怀念的东西?不过影片做得倒比较规整就是了。
3.5糟糕的翻译 过多的Morison 让人开始很难入戏 错误的观影切入角度让期待逐渐降低 天主教和新教长年累月到疲惫的冲突 仍然是私人叙事下 可有可无的背景 当最后半小时 你发现这不过是一部肯尼斯对于童年往事的追忆 一切感受开始不一样了 从“I don't want to leave Belfast" 那句开始 眼睛从酸痛到最后十分钟的泪如雨下 你开始明白 那些对于漂泊的人而言 曾不想离开或不得不离开的故乡 已不再是一个具体的地址 它可以是贝尔法斯特 可以是都柏林 可以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 ”献给那些离开和留下的人“ 你明白了导演的用意 也无法不想起自己童年的玩伴 走过的老街 以及那些你不得不告别的人
北爱尔兰因特殊的地理位置、复杂的宗教斗争以及历史成因,是英国偏特例的一个行政区。暴乱与不安曾一度困扰着这个地区,成为了难以解决的社会性顽症。《贝尔法斯特》通过做旧的黑白画面,以一条街巷一个家庭的视角,影射了整个北爱尔兰的固疾,有力且深刻。
非常私人的回忆,从电影的精致程度就可以看出导演对这段记忆的如数家珍,即便故事的背景是纷乱的时代,但孩童的视角总能让人感受到一份纷扰中的天真烂漫。最喜欢的就是影片中主角在看电影和戏剧时画面忽而转为彩色,让人深切的感受到光影对导演儿时举足轻重的意义。
朱迪单奇依然惊艳,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叫故乡的城,对阿方索.卡隆来说是罗马,对肯尼思.布拉纳来说就是这部电影。
第一次陪娃看电影竟然没有睡着,冒险湾变成冒险城,所有狗狗的装备都进行了升级,阿奇的摩托车跟蝙蝠侠有的一拼;制作也精良了不少,看得出狗狗们的毛发,还要是动画片也制作这么细就好了。
北爱版<八月> 儿童视角 情感主线 相似度太高
挺好看的,本是陪孩子看,然后自己也看进去了。狗狗们第一次从冒险城中的新基地出发时非常酷炫,孩子由衷地赞叹了一句:“这也太酷了吧!”能看得出来,孩子是真的喜欢,这对于一部以儿童为主要受众的电影来说,就完全足够了。整部电影除了热血,当然还有励志和温暖的部分,对于孩子来说也是一次好的教育。推荐带孩子看。
除了莱德的发型太丑了 其他细节都不错 娃喜欢
说“花里胡哨”“平庸”“糖霜”的人真是让我感觉蛋疼,甚至很反感,就是一圈评论家,在炫耀强烈的自我中心罢了。简单点好吧。我还是当做文学作品来阅读,我看到了一样东西——人的腿,那种细长的小腿,延伸到稍粗但有力健壮的大腿。哦对了,有力,是因为这些颀长的细肢带着这里的人在不停地运动着。他们在干什么呢???走。没错,不停地走动,整个电影充斥着不停运动着的片段,在街道上,在小门前,在小屋里。那种细长的运动感,我觉得是一种强烈的暗示,他们要走。不管来源于北爱尔兰人的本性,生活的状态,还是特殊的社会现实,他们的命运似乎充满着“走”。我不想做什么文学分析了,太累,我只自我中心地说一句,我是对的,没看最后一句话吗?朱迪·丹奇对着那辆离去的大巴告诫着什么呢:“走,现在就走!”
朱迪丹奇有好到值得一个最佳女配的提名吗?倒是更喜欢又哲又有爱的爷爷呢。
感觉妈妈就是个家庭妇女啊,还和丈夫分居一两周才见一面,又经历过打砸抢,贝尔法斯特是有多值得留恋啊。
以及,真实的部分黑白,戏剧电影电视剧彩色?有必要吗?有点做作耶。
这片子看起来好像哪都没有什么大毛病,但就莫名有一种特别偷工减料的感觉。
唯一觉得不足是对同一个家庭中的哥哥几乎没有展开
这部罗马/上帝之手/乔乔兔/四百击等等等等的劣质仿品,有独特的历史和political issue,有漂亮/心碎/英伦/小四的台词,有最melodrama的流行可看性——具备优势,却成了最虚假的。
这分明是一部想学习他人的颁奖季正确答案,然后在自我平淡如水的记忆里苦苦寻找冲突和drama的烂作:一直在被按照骗子/浪荡子/渣男塑造的父亲口中的伦敦带花园大房子居然是真的,从贝尔法斯特的内战区搬到伦敦的肯尼斯·布拉纳,居然在那儿谈乡愁——
“走吧,再也别回来。”
非常喜欢。以小男孩的视角讲述了那个年代的混乱时局,但妈妈的清醒、果断有魅力加上爸爸努力的寻找出路,还是使人看到希望。妈妈实在是太漂亮了,那种古典的、经典的魅力,爸爸后来也发现很帅啊,有点保罗·纽曼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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